12月23日,省政府公布《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今后,全省将进一步完善具有辽宁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健身成为更多群众的基本生活方式。到2015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达到1.5平方米以上。
未来几年,辽宁将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各市完成“一场三馆一中心”建设,即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网球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支持各县(市)区建设一个具有国民体质监测功能的市民健身中心 (或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全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要达80%。重点支持多功能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和人造草皮小足球场和街头篮球场建设。
实施计划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以上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要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已经开放的,不得改为收费经营。
借助十二运的有利契机,辽宁将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2011年已成功举办首届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基础上,以后每两年都将举办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并将每年8月定为全民健身月。倾力打造百万市民冰雪活动、全民健身徒步走、大众自行车骑行等十大品牌群众性体育活动。(记者 王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