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4日获悉,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规范的家庭服务市场。
《意见》要求,制定陕西省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推进社区家庭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统一电话呼叫号码。
《意见》指出,要完善家庭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家庭服务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要积极发展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同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与家庭及从业人员的关系,健全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