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黑龙江省民政厅低保局获悉,省政府日前下拨了60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以及“两节”期间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今年以来,黑龙江加大了临时救助资金的落实和管理力度,继6月份出台《黑龙江省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后,近日,省政府又下拨了60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的临时困难问题,以及“两节”期间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每人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本级临时救助资金;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统筹使用省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部分困难群众享受到临时救助待遇。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黎明委居民梁爽,母亲在其儿时去世,靠父亲打工维持生活,近期父亲突发脑溢血去世。梁爽无直系亲属,父亲去世后成为孤儿,无依无靠。建华区民政局了解此事后,当月为其办理了低保,月享受低保金245元,并为其发放临时救助现金3500元,以解决其生活、学习的燃眉之急。 (记者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