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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公民勿将护照当作抵押品 须妥善保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28日 17时36分   来源:外交部网站

中国公民勿将护照当作抵押品

    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护照持有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或目的将护照抵押、借用或转让给他人,有关人员也不得将他人护照当作抵押品私自扣押,否则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有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的规定及所住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给当事双方带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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