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残疾人事业以全面实施富民工程为契机,以保障残疾人“三权”为中心,以全面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围绕促进残疾人生活改善与全面发展,强化制度保障措施,发挥项目带动作用,继续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精心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和《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吉林省残疾人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积极做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利用国家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及扶持资金,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105个,安置2032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6790名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吉林省投入扶贫资金586万元,扶助了2.86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多种形式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11月末,吉林省已有37275名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试点县政府共投入资金235.1万元为12292名重度残疾人和22703名非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或部分保险费,已有19029名残疾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吉林省20.8万名残疾人纳入低保,其中5.98万名残疾人享受到了分类施保待遇。6.56万名残疾人得到集中供养、临时救济、定期补助等社会救助。
巩固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工作成果。实施“带传培训工程”,全年投入项目资金约1150万元,开发新项目271项,共选拔培训一级带头人646人、二级带头人8034人,辐射带动84838名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增加收入;实施“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确定就业实训基地102个,累计投入资金320万余元,组织实训残疾人5413名,吸纳、辐射带动残疾人6502名。吉林省共培训残疾人67373人(次),扶持3882名残疾人实现了创业、就业,全年新增12403名残疾人就业。
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利用国家“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给予补助。长春市以民办公助形式扩建康宁托管中心投入使用,托养精神残疾人500多名。延吉市政府将10万元托养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认真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组织实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资助16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高中生。继续投入扶残助学金资511万元,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大中专教育。
全面推进各项康复工作。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听力重建启聪项目”、“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救助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和“同仁爱心光明行”活动,扩大了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项目实施的服务面,吉林省共为近5万名残疾人提供免费康复医疗救助,免费发放各类辅助器具近1万余件,使20万名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康复训练与服务。省级财政投入255万元,开展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有7县(市、区)申报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为10万名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场所、康复器具以及技术指导等服务。
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省市配合妥善处理四平市残疾人享受保障房、长春市管制机动轮椅车等问题,坚决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拓展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覆盖面,松原市、辽源市、通化市和延边州4个市(州),新开展了残疾人驾车培训、考试、登记等项工作。全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2856人(件)次,办结率达95%以上。长春、吉林等地积极创造条件,为1625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家居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