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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29日 11时51分   来源:新闻办网站

2011年中国的航天

201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发展宗旨与原则

    二、2006年以来的主要进展

    三、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

    四、发展政策与措施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前 言

    外层空间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探索外层空间是人类不懈的追求。当前,世界航天活动呈现蓬勃发展的景象,主要航天国家相继制定或调整航天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航天事业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航天活动对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影响进一步增强。

    中国政府把发展航天事业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为了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近年来,中国航天事业发展迅速,在若干重要技术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航天活动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未来五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中国航天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将紧密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加强自主创新,扩大开放合作,促进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一个和平、清洁的外层空间,为推动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为进一步增进世人对中国航天事业的了解,这里对2006年以来中国航天活动的主要进展、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作一简要介绍。 

    一、发展宗旨与原则

    中国发展航天事业的宗旨是:探索外层空间,扩展对地球和宇宙的认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造福全人类;满足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需求,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维护国家权益,增强综合国力。

    中国发展航天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自主发展、和平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原则。

    ——科学发展。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从航天事业的发展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和科学部署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等各项航天活动,保持航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自主发展。始终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主要依靠自身力量,根据国情和国力,自主发展航天事业,满足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需求。

    ——和平发展。始终坚持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合理开发和利用空间资源,切实保护空间环境,使航天活动造福全人类。

    ——创新发展。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航天事业发展的战略基点,强化工业基础,完善创新体系,以实施航天重大科技工程为载体,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航天科技跨越发展。

    ——开放发展。坚持独立自主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基础上,积极开展空间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致力于推进人类航天事业的共同进步。

    二、2006年以来的主要进展

    2006年以来,中国航天事业实现快速发展,载人航天、月球探测等航天重大科技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空间技术整体水平大幅跃升,空间应用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提高,空间科学取得创新性成果。

    (一)航天运输系统

    2006年以来,“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共完成67次发射任务,把79个航天器成功送入预定轨道,运载火箭的可靠性显著增强。“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型谱进一步完善。新一代运载火箭工程研制取得重大进展。

    (二)人造地球卫星

    1.对地观测卫星。基本建成“风云”、“海洋”、“资源”、“遥感”、“天绘”等卫星系列和“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风云”气象卫星具备全球、三维、多光谱的定量观测能力,“风云二号”静止轨道气象卫星实现双星观测、在轨备份,“风云三号”极轨气象卫星实现上午星和下午星的双星组网观测。“海洋”水色卫星成像幅宽增加一倍,重访周期大幅缩短,2011年8月发射的首颗“海洋”动力环境卫星,具备全天候、全天时的微波观测能力。“资源”卫星的空间分辨率和图像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具备中分辨率、宽覆盖、高重访的灾害监测能力。2010年,正式启动实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科技专项。

    2.通信广播卫星。突破大容量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公用平台、天基数据中继与测控等关键技术,卫星技术性能明显提高,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中星十号”卫星的成功发射和稳定运行,大幅提高了中国通信广播卫星的功率和容量。“天链一号”数据中继卫星的成功发射,使中国初步具备天基数据传输能力和对航天器的天基测控服务能力。

    3.导航定位卫星。2007年2月,成功发射第四颗“北斗”导航试验卫星,进一步提升了“北斗”卫星导航试验系统性能。全面实施“北斗”卫星导航区域系统建设。该系统由5颗地球静止轨道卫星、5颗倾斜地球同步轨道卫星和4颗中圆地球轨道卫星组成,2007年4月以来已成功发射10颗卫星,具备了向服务区(亚太地区)用户提供试运行服务的条件。

    4.科学卫星与技术试验卫星。研制发射多颗“实践”系列卫星和微小卫星,为空间环境探测、空间科学实验和新技术验证提供了支撑平台。

    (三)载人航天

    2008年9月25日至28日,成功发射“神舟七号”载人飞船,首次顺利实施航天员空间出舱活动,完成舱外空间材料试验、小卫星释放与伴飞试验,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航天员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2011年9月和11月,先后发射“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和“神舟八号”飞船,成功实施中国首次空间交会对接试验,为后续空间实验室和空间站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深空探测

    2007年10月24日,成功发射中国第一个月球探测器——“嫦娥一号”,实现“精确变轨,成功绕月”的预定目标,获取大量科学数据和全月球影像图,并成功实施“受控撞月”任务。“嫦娥一号”任务的圆满完成,是继人造地球卫星、载人航天飞行取得成功之后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又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已经跨入具有深空探测能力的国家行列。2010年10月1日,成功发射“嫦娥二号”月球探测器,获取了分辨率更高的全月球影像图和虹湾区域高清晰影像,并成功开展环绕拉格朗日L2点等多项拓展性试验,为深空探测后续任务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航天发射场

    中国已有的酒泉、西昌、太原3个航天发射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性试验能力和高密度发射能力明显提高,圆满完成载人飞船、月球探测器以及各类卫星的发射任务。目前,中国正在建设满足新一代运载火箭发射任务要求的海南航天发射场。

    (六)航天测控

    完善了地面测控站和远洋测量船,建立了由4个观测站和1个数据处理中心组成的甚长基线干涉测量网,初步具备了天基测控能力,基本建成天地一体、设备齐全、任务多样的航天测控网。目前,中国航天测控网正在逐步实现由陆基向天基、由地球空间测控向深空测控的拓展,不仅能满足卫星测控需求,还能为载人航天和深空探测等任务提供测控支持。

    (七)空间应用

    1.对地观测卫星应用。对地观测卫星应用的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形成对地观测卫星应用体系。新建4个卫星地面接收站,提高了气象、海洋、陆地观测等卫星数据的地面接收能力;统筹建设对地观测卫星地面数据处理系统,提升了数据集中处理、存档、分发和服务能力;新建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和卫星测绘应用中心等对地观测卫星应用机构,促进了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推广应用;加强遥感卫星辐射校正场的定标服务,提高了对地观测卫星的定量应用水平。

    目前,对地观测卫星数据已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风云”卫星系列实现对台风、雨涝、森林与草原火灾、干旱、沙尘暴等灾害的有效监测,气象预报和气候变化监测能力明显提升。“海洋”卫星系列实现对中国海域和全球重点海域的监测和应用,对海冰、海温、风场等的预报精度和灾害性海况的监测时效显著提高。“资源”卫星系列在土地、地质矿产、农业、林业、水利等资源及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管理和城市规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遥感”、“天绘”卫星系列在科学试验、国土资源普查、地图测绘等领域发挥了重大作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为地表水质与大气环境监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监测、评估与救援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2.通信广播卫星应用。通信广播卫星应用稳步推进,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卫星广播电视网进一步完善,2008年建立“村村通”直播卫星服务平台,实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节目和省级一套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播出,进一步提高了全国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加强卫星远程教育宽带网和卫星远程医疗网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边远地区教育与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加强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为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了重要支撑。

    3.导航定位卫星应用。导航定位卫星应用步入产业化发展轨道,正在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利用国内外导航定位卫星,在导航定位卫星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应用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全国卫星导航应用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积极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工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在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水文监测、通信授时、电力调度和减灾救灾等领域得到应用。

    (八)空间科学

    1.日地空间探测。中国的地球空间探测双星计划与欧洲空间局的星簇计划互相配合,获得大量新的科学数据,在空间物理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2.月球科学研究。通过月球探测工程的实施,开展月球形貌、结构构造、月面物质成分、微波特性和近月空间环境等研究工作,对月球的科学认知进一步提高。

    3.微重力科学与空间生命科学实验。利用“实践”系列卫星和“神舟”飞船,开展微重力和强辐射条件下的空间生命科学、材料科学、流体力学等实验,进行航天育种实验研究。

    4.空间环境探测与预报。利用“神舟”飞船等航天器,进行空间环境主要参数及其效应的探测,开展空间环境监测与预报以及空间环境效应研究。

    (九)空间碎片

    对空间碎片进行监测预警,为“嫦娥一号”、“嫦娥二号”月球探测器和“神舟七号”载人飞船等重要航天器的安全飞行提供了支撑;空间碎片减缓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钝化,并对多颗废弃地球静止轨道卫星采取离轨处置措施;开展载人航天器的空间碎片防护工作。

    三、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

    未来五年,中国将加强航天工业基础能力建设,超前部署前沿技术研究,继续实施载人航天、月球探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新一代运载火箭等航天重大科技工程以及一批重点领域的优先项目,统筹建设空间基础设施,促进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深入开展空间科学研究,推动航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航天运输系统

    加强航天运输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运载火箭型谱,提升进入空间的能力。

    增强现役运载火箭的可靠性和发射适应性,发展新一代运载火箭和运载火箭上面级,实现“长征五号”、“长征六号”、“长征七号”运载火箭首飞。“长征五号”运载火箭将完全采用无毒无污染推进剂,并具备近地轨道25吨、地球同步转移轨道14吨的运载能力。“长征六号”运载火箭是新型快速发射运载火箭,具备700千米高度太阳同步轨道不小于1吨的运载能力。“长征七号”运载火箭将具备近地轨道13.5吨、700千米太阳同步轨道5.5吨的运载能力。

    开展重型运载火箭专项论证和关键技术预先研究。

    (二)人造地球卫星

    重点构建由对地观测、通信广播、导航定位等卫星组成的空间基础设施框架,初步形成长期、连续、稳定的业务服务能力。发展新型科学卫星与技术试验卫星。

    1.对地观测卫星。完善已有“风云”、“海洋”、“资源”等卫星系列和“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研制发射新一代地球静止轨道气象卫星、立体测绘卫星、环境与灾害监测雷达卫星、电磁监测试验卫星等新型对地观测卫星,开展干涉合成孔径雷达、重力场测量等卫星的关键技术攻关。全面实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科技专项。基本形成全天候、全天时、多谱段、不同分辨率、稳定运行的对地观测体系。

    2.通信广播卫星。完善固定通信业务卫星、电视广播业务卫星以及数据中继卫星,发展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研制更大容量、更大功率的新一代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广播卫星平台。

    3.导航定位卫星。按照从试验系统,到区域系统,再到全球系统的“三步走”发展思路,继续构建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2012年前,建成“北斗”卫星导航区域系统,具备提供覆盖亚太地区的导航定位、授时和短报文通信服务的能力;2020年左右,建成由5颗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和30颗非地球静止轨道卫星组成的覆盖全球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4.科学卫星与技术试验卫星。研制发射硬X射线调制望远镜卫星、“实践九号”新技术试验卫星和返回式卫星。启动实施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和暗物质探测卫星等项目。

    (三)载人航天

    继续推进载人航天工程建设,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为载人航天后续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基础。

    发射“神舟九号”、“神舟十号”飞船,与已在轨飞行的“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进行无人或载人交会对接。

    发射空间实验室、载人飞船和货运飞船,突破和掌握航天员中期驻留、再生式生命保障及推进剂补加等空间站关键技术,开展一定规模的空间应用,为空间站建设进行技术准备。

    开展载人登月前期方案论证。

    (四)深空探测

    选择有限目标,分步开展深空探测活动。

    按照“绕、落、回”三步走的发展思路,继续推进月球探测工程建设,发射月球软着陆和月面巡视勘测器,实现在月球的软着陆和巡视探测,完成月球探测第二步任务。启动实施以月面采样返回为目标的月球探测第三步任务。

    开展深空探测专项论证,推进开展对太阳系行星、小行星和太阳的探测活动。

    (五)航天发射场

    进一步提高航天发射场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增强航天发射场综合能力,满足发射任务需求。完成海南航天发射场建设并投入使用。

    (六)航天测控

    进一步完善航天测控网,建设深空测控站,发展先进的航天测控技术,全面提高航天测控能力,满足深空探测对远程测控的需求。

    (七)空间应用

    进一步完善卫星应用服务体系,扩大卫星应用规模,促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1.对地观测卫星应用。完善卫星数据接收、处理、分发、应用等地面设施,加强定标场等设施建设。加强对地观测卫星数据共享和综合应用,提高空间数据的自给率,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发展面向市场的数据应用服务。实施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对地观测卫星的广泛应用和应用产业化发展。

    2.通信广播卫星应用。进一步加强通信广播卫星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应用。扩展卫星通信领域的增值服务业务。推动卫星通信的商业化进程,扩大通信广播卫星应用的产业规模。

    3.导航定位卫星应用。建设和完善地面测控段,推进覆盖全球的卫星导航系统的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建设。加强导航定位卫星应用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应用水平,促进位置服务市场发展,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国民经济建设各领域的应用。

    (八)空间科学

    加强空间科学研究体系建设,提升空间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对全民的空间科学科普教育。

    通过月球探测工程的实施,开展月球着陆巡视区的月表特性原位分析、形貌探测、结构构造综合探测,以及月表环境探测和月基天文观测。

    利用航天器,开展黑洞性质及极端条件下的物理规律研究,探索暗物质粒子的性质,开展量子力学基本理论的检验;开展微重力与空间生命科学实验;开展空间环境探测、预报与效应研究。

    (九)空间碎片

    继续加强空间碎片监测、减缓和航天器防护工作。

    发展空间碎片监测与碰撞预警技术,开展空间碎片和近地小天体的监测与碰撞预警。建立空间碎片减缓设计评估系统,对任务后的航天器和运载火箭积极采取空间碎片减缓措施。开展空间碎片撞击数字仿真技术试验,推动航天器的空间碎片防护系统建设。

    四、发展政策与措施

    为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中国政府制订了发展航天事业的政策与措施,主要包括:

    ——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各种航天活动。优先安排应用卫星和卫星应用,适度发展载人航天和深空探测,积极支持空间科学探索。

    ——加强航天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集中力量实施重大航天科技工程,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实现航天科技的重点跨越。积极构建以航天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航天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航天领域的基础研究和若干前沿技术的超前研究,提高航天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

    ——大力推动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统筹规划与建设空间基础设施,推进卫星应用资源的共享,培育卫星应用企业集群、产业链和卫星应用市场,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航天科技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航天器、运载火箭研制、生产、试验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天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和航天标准化工作。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积极开展国家航天法的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航天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航天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各项航天活动,营造更加有利于航天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

    ——保障持续稳定的航天活动经费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航天投资体系,确保航天活动经费投入的持续稳定,重点加大对航天重大科技工程、应用卫星及卫星应用、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航天活动。在国家航天政策指导下,鼓励科研机构、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航天活动。

    ——加强航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以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为载体,培养造就航天领军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航天人才队伍。普及航天知识,宣传航天文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航天事业。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认为,自由探索、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及其天体是世界各国都享有的平等权利。世界各国开展外空活动,应有助于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有助于人类的安全、生存与发展。

    国际空间合作应遵循联合国《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求的宣言》中提出的基本原则。中国主张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包容性发展。

    (一)基本政策

    中国政府在开展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中,采取以下基本政策:

    ——支持联合国系统内开展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项活动,支持政府间、非政府间空间组织为促进航天事业发展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性空间合作,支持世界其他区域性空间合作。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合作,重视与发达国家的空间合作。

    ——鼓励和支持国内科研机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开展积极、务实的国际空间合作。

    (二)主要活动

    2006年以来,中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多项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参与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支持国际空间商业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双边合作

    ——中国与俄罗斯在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确定长期合作计划,双方已在空间科学、深空探测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协议。中国与俄罗斯互设国家航天局代表处。中俄双方在载人航天领域也开展了多项合作。

    ——中国与乌克兰在中乌合作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开展广泛合作,共同签署《中乌航天合作大纲》。

    ——中国与欧洲空间局在中欧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共同签署《中欧航天合作现状和合作计划议定书》。在“嫦娥一号”、“嫦娥二号”月球探测任务实施期间,双方开展紧密合作。2011年9月,中国与欧洲空间局签署《关于测控网络及操作相互支持的协议》。

    ——中国与巴西在中巴高层协调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统筹考虑中巴航天合作规划,积极推动中巴地球资源卫星的研制,继续保持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的连续性,并扩大该卫星数据在区域和全球范围的应用。

    ——中国与法国在中法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签署中法空间及海洋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开展中法天文、中法海洋等卫星工程合作。

    ——中国与英国建立空间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共同组织召开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研讨会,在月球探测、对地观测、空间科学研究与实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交流。

    ——中国与德国签署关于在载人航天领域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在此协议机制下,中德双方在“神舟八号”飞船上开展了空间生命科学实验合作项目。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局长2010年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双方将继续开展在航天领域的对话。

    ——中国与委内瑞拉签署关于和平利用和开发外层空间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中委高级混合委员会科技、工业和航天分委会,在此框架下,推动了中委两国在通信卫星、遥感卫星以及卫星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中国与欧洲气象卫星开发组织为推进气象卫星资料共享和应用,共同签署《关于气象卫星资料应用、交换和分发合作协议》。

    ——中国与多个国家积极推动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广泛应用。中国向多个国家赠送气象卫星广播系统接收站和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帮助南非建立了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接收站,帮助泰国建立了中国环境减灾卫星数据接收站。中国并向以上国家提供相关对地观测卫星数据产品。

    ——中国与多个国家在卫星导航领域,开展频率协调、兼容与互操作、应用等国际交流与合作。

    多边合作

    ——中国参加了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及其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签署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北京办公室相关协议。目前,该办公室已正式挂牌成立。中国已通过该办公室为“非洲之角”提供旱灾风险监测产品,并且通过培训、能力建设、数据服务和灾害应急快速制图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区域减灾作出贡献。

    ——中国在《空间和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制下,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该机制,为汶川地震、澳大利亚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救援工作提供了卫星数据支持。

    ——2008年,在亚太地区国家的共同推动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在该组织框架下,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及其示范应用、地基光学空间目标观测网络、导航兼容终端等多个项目合作的研究,协助制定并发布亚太多边合作小卫星数据政策,促进了亚太地区国家空间领域的合作。

    ——中国参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国际深空探测协调机构、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国际地球观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卫星导航、地球观测与地球科学研究、防灾减灾、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的多边交流与合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成为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认可的四大核心系统供应商之一,将逐步提供区域和全球导航定位服务,并加强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间的兼容与互操作;中国将积极办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2012年第七届大会。中国自主开发的空间碎片防护设计系统被纳入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的防护手册。

    ——中国参与国际宇航联合会、国际空间研究委员会、国际宇航科学院等非政府间国际空间组织和学术机构的活动,组织召开世界月球会议等多个国际性学术会议,开展了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议题的研讨与交流。

    商业活动

    中国积极推进企业参与空间领域的国际商业活动。实现尼日利亚通信卫星、委内瑞拉通信卫星、巴基斯坦通信卫星的整星出口和在轨交付。为印度尼西亚的帕拉帕-D卫星和欧洲通信卫星公司的W3C卫星提供商业发射服务。与玻利维亚、老挝、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签订商业卫星及地面系统出口合同。

    (三)重点合作领域

    未来五年,中国将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空间天文、空间物理、微重力科学、空间生命科学、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对地观测卫星在环境与灾害监测、全球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报、海洋监测等方面的应用。

    ——通信广播卫星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应用。

    ——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技术合作、终端设备研发、增强设施建设、特定行业服务等。

    ——载人航天工程空间实验室、空间站相关技术合作,空间科学研究与实验等。

    ——航天测控技术合作、航天测控支持等。

    ——卫星商业发射服务、卫星整星与零部件进出口、卫星地面试验设备进出口、卫星地面测控和应用设施建设及服务等。

    ——航天领域的人员交流与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