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陕西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2012年,全省民政系统将把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实际困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抓,使民政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012年,陕西省将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降低;将按照新标准,组织实施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开展艾滋病等医疗费用较高、社会关注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使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10%。
2012年,陕西省将全面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实现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儿童目标,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继续开展“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项目,抓好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建设项目;将探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相挂钩的联动机制;将协调加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投入,缓解医疗难问题。
2012年,陕西省将按照自愿的原则,重点帮助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通过努力,将力争使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新增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2张;全省县级中心敬老院将实现全覆盖,所有建成的的敬老院入住率将达到80%以上;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使其达标率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10%;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重点突出对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服务,力争将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常住人口90%以上纳入城市社区服务范围。
2012年,陕西省将加快陕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建设,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全省将建成2至3个市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每个市力争创建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将建成运行,同时完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卓九成 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