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厅获悉,去年福建省(不含厦门)农户参保水稻面积1102.52万亩,参保率达84.35%,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参保率80%的目标。
自2006年在浦城、宁化两县开展试点以来,福建省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扩大到25个粮食主产县(市、区),2010年在9个县(市)启动杂交水稻制种保险试点,去年,福建省水稻保险在费率和单位保额不变的基础上,试点范围由县扩大至全省(不含厦门),水稻种植保险工作被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政府专门出台了《2011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方案》。根据方案,水稻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600元,保险费率均为4%,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农户承担20%。
理赔标准分三个档次:返青期按每亩60%赔偿,分蘖期按每亩80%,抽穗孕穗期按100%。目前,保险公司已赔付农民水稻因灾损失3723.38万元,正在核赔的损失440.32万元。(方炜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