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9日举行的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上,副省长陈加元代表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201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讲话。
根据目标责任书,2012年全省要确保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4.5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3700户,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万套;确保基本建成7万套,其中竣工6万套,力争在10月底前基本实现年度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全面开工。
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改善,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要着力加快保障房开工建设,提升保障房建设品质,加强监督检查,对连续两个月进度落后城市的政府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要坚定不移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快普通商品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切实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