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5件议案,日前这些议案已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按规定时限审议办理完毕,其结果的报告也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记者获悉,代表所提部分议案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或立法调研项目。
这5件议案分别交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办理。各委员会均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联系沟通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加强指导和督办力度,保证了议案办理的质量。
其中,对焦永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陕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的议案,常委会审议认为,我省在2004年颁布施行的该条例部分内容已明显不适应发展实际,且省知识产权局起草的条例修订草案已较成熟,因此将其列入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对印建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经营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认为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需在充分调研、形成草案稿后,尽早提请常委会审议。同时,张彩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博物馆条例》的议案,也有望列入立法调研项目。
因当前尚不具备成熟的立法条件,常委会在审议后建议,对朱本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的议案,可以先考虑修订《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适当增加控制吸烟的具体规定;对汶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需由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养犬管理的立法论证和调研工作。(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