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上海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指标与具体目标任务。会上,全市17个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据了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新开工和筹措1100万平方米、16.58万套,竣工9万套(户),以及可供应770万平方米、11万套。此外,市政府还同意在临港产业园、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区以及临港主城区分别探索开展“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和定向的限价商品房工作。
按照总的任务,经统筹分解,2012年本市排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与筹措16.58万套,其中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5.3万套,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4.28万套,另外,建设和筹措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受益家庭“应保尽保”,城市旧区改造完成2.5万户。
记者获悉,在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全面启动的背景下,今年的准入标准将再次大幅放宽,在去年第二批配售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启动今年新标准的申请受理工作。为确保动迁安置房4.28万套的目标,今年实际安排动迁安置房开工计划约700万平方米;全年安排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供应100万平方米、2万套。其中市统筹建设公租房1.5万套,各区县建设筹措公租房2.5万套。
同时,廉租新增收益家庭将不设量化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全市新增实物配租家庭总量,将按目前正在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总户数的10%,即5000户左右,根据廉租保障家庭规模不同,按照一定比例加以配租。
会议还强调,在保障房交付使用时,部分配套项目或部分路段还未建成的基地,所在区应组织制定过渡方案,确保依靠部分道路临时性地安排公交设施等,满足入住居民基本出行需求。
副市长沈骏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 陈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