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2011年退牧还草工程生态效益监测报告》。报告发布了2011年监测结果,截至2011年年底,内蒙古共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面积达2.55亿亩,占草原总面积的22.7%,其中禁牧10852万亩,休牧12948万亩,轮牧610万亩,补播1087万亩。
2011年工程区与非工程区相比,每亩植被盖度、高度和干草产量分别高出11.76个百分点、8.88厘米和24.14公斤。2011年与前4年均值相比,工程区内每亩植被盖度、干草产量分别提高了2.83个百分点、1.44公斤、植被高度降低了1.29厘米。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内蒙古天然草原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工程区植被状况明显好于非工程区,进一步证实退牧还草工程是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提高草原生产力的有效途径。
今后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力度,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同时完善配套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年限,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从而推进草原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