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制定和修改了12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了较大的市报请批准的21件地方性法规。为推进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法院带领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进和谐辽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省检察机关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切实解决执法司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月14日,在分组审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均给予充分肯定。
审议中,代表们对这三份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报告立意明确、思路清晰、内涵丰富,客观全面地总结了省人大常委会和全省法院系统、全省检察机关在过去一年里所取得的成绩。
鲍振东代表认为,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立法上,根据我省改革发展需要,制定修改了12件地方性法规,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在重大事项决定上,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意志愿望和要求;在行使监督方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各项法律法规在我省有效实施。
“去年全省法院系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尤其是去年全省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结的刑事、民事案件数量,占一审刑民案件总数的65.8%,审判效率有很大提高。 ”宋国伟代表说,要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罗力彦代表对全省检察机关在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大力加强反渎职罪侵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去年,省检察院和各市检察院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辽宁巡展,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警示教育作用。
在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要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必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并需要通过大量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柏岩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