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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向农民提供"六免一救助"医疗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18日 11时11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超额完成“四免一救助”任务,免费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4.1万名,免费婚检农村新婚适龄男女3.51万对,免费筛查新生儿3.03万名,并对患儿进行免费救治。截至2011年底,“四免一救助”惠及26万农村妇女儿童。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四免一救助”政策,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免费筛查新生儿三种疾病,免费治疗筛查出的患儿,对贫困孕产妇急救实施救助。政策实施三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不断提高、扩大普惠医疗服务的标准和救助范围,仅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增财政资金2500万元用于提高财政补助和医保基金补偿标准。

    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妇幼卫生扶助政策扩大为“六免一救助”:为4.5万名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院免费住院分娩;为3.5万名新生儿免费筛查三种先天性疾病,并为患儿免费治疗;为3万对准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为5万名35岁至49岁妇女开展免费乳腺和宫颈病变筛查。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还将免费筛查包虫病患者5万人,并免费对计划怀孕的夫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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