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福建省将对第二类疫苗流通、接种零售环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实行限制加价率管理。针对部分疫苗价格不规范现象,福建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规范市场第二类疫苗价格。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大类进行管理: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除第一类疫苗以外,由公民自费且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近年来,福建省第二类疫苗市场竞争还不充分,一些地方出现了价格虚高、价格不统一等现象,甚至出现同城同种疫苗不同接种点价格差异很大的情况。为此,福建省将对第二类疫苗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降低疫苗货源成本。
另外,从3月1日起,对第二类疫苗的流通、接种零售环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实行限制加价率管理。在接种单位的终端销售环节,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购进价格人份50元以下(不含50元)的,加价率为25%;购进价格人份50元~150元(不含150元)的,加价率为20%;购进价格人份15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15%,但每人份疫苗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75元。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收取每人每针次3元的服务费,但不得再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