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2月下旬至今,在各地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省委副书记李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等省领导分别率领14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核资料等方式,对杭州等10个市、省经信委等18个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已基本完成。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主要检查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加强对所属地区、部门、系统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年度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以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各地各单位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区域和部门建设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各级党政机关、所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情况。
省委书记赵洪祝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形象。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针对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赵洪祝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妨碍经济建设、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切实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要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实现省委提出的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两项“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深化、巩固、提高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强调指出,全省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防止“精神懈怠危险”的重要性,始终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始终保持一种“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始终保持一股披荆斩棘的闯劲、不屈不挠的韧劲、有所作为的干劲。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直面矛盾,破解难题,做到困难面前敢上、矛盾面前敢管、风险面前敢闯。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实事求是,不图虚名,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各项工作。要大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做到“四个防止、四个倡导”和“六戒六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准则》,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经济上的清廉、生活上的清白,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记者 余勤 通讯员 颜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