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安徽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安徽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至此,安徽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意义重大。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安徽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进行,即: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目前,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实施到位,此次安徽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三步走”的最后一步,标志着安徽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据悉,去年,安徽省顺利完成了部分市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标准调整工作;组织开展了其他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分配情况清理检查,制定了绩效工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