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工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继续加强监管创新、强化主体自律、探索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连坐制”。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责任“连坐制”立法进程,探索主体连带、品种连带、区域连带、行业连带、环节连带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监管从对违法企业和品种的单一监管,向涉及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并扩大到相关行业和区域。
二是围绕监管难点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行动,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敏感食品、高风险食品的检测力度,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深入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项目确认、经营条件达标活动和主体责任规范工作。
四是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食品经营者的信用积分,落实“黑名单”制度,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激励守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