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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措施多方面为渔民解困 渔民上岸安居乐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06日 10时32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来自梧州的老黄,长年靠捕鱼为生。他与广西的不少“以船为家”的渔民一样,在岸上没有房屋和土地,长年漂泊水上,生活过得艰难。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从今年起,像老黄这样的困难渔民,生活状况将有望得到改善。自治区政府近期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各地采取措施从户籍管理、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转产转业等方面入手,全面改善渔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记者采访了解到,广大专业捕捞渔民除捕鱼外大多无其他经济来源,而且随着近年来渔业资源匮乏,捕捞生活越来越不易,长年漂泊水上生存环境差。谈到有无考虑转产转业的话题,老黄显得很灰心丧气:“其实也很期待上岸谋生,可是岸上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而且除了捕鱼,我们没有其他的谋生技能。”据广西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广西内陆和沿海“以船为家”渔民共5500多户,1.9万多人,其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自治区1100元贫困线以下的有1800多户,6000余人。

    自治区出台的文件中明确:要实施专业捕捞渔民安居工程,组织动员专业捕捞渔民上岸定居。上岸定居渔民属农业户口的,全部按城镇户口予以登记。对无户口的渔民,本着尊重历史、体现自愿的原则,结合安置地的具体情况,由安置地公安机关做好户口审批和登记工作。对于上岸成为城镇户籍居民和原来已在岸上居住的专业捕捞渔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农村危旧房改造条件的,纳入改造范围,争取通过两到三年时间,解决其居住困难问题。

    社会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专业捕捞渔民将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专业捕捞渔民分别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

    解决渔民子女教育方面,积极动员专业捕捞渔民子女就近入学,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县镇学校)就读的,按照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给予支持;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全部免除公办学校(含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非民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在2015年底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专业捕捞渔民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等。

    另外,还将多渠道促进专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重点对青壮年渔民和渔民成年子女进行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务工经商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转产转业能力。

    据悉,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上岸定居专业捕捞渔民的,文件中明确按规定给予企业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和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转产创业专业捕捞渔民,可以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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