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工会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着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记者2月6日从省总工会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共签订工资协议9.27万份,覆盖企业18.6万家,涉及职工1030万人,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
当前,浙江省深入开展以规范劳资行为为目标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各级工会把创建活动的重点放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维护上,不仅在规模民营企业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共决制度,大量中小民营企业还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据统计,浙江省有16.8万家企业和294个工业园区参与创建活动,有41家企业被评为全国模范和谐企业、381家被评为省级和谐企业(园区)。
此外,为应对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去年下半年,浙江省各级工会针对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出现的暂时困难,组织了60余个调研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困难和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特别是对企业欠薪、职工失业,各级工会加大了欠薪监督力度,及时启动了工资欠薪预警机制,健全了困难企业欠薪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测报点和舆情监测员队伍,向困难中小企业发放专项帮扶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协同政府和企业解决职工工资清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