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意见》是省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制定的。我省《意见》明确规定,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为主题,突出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目标是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形成设置合理、覆盖全面的基层组织体系,相互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基层需要、群众欢迎的党建载体体系,职能清晰、任务具体的责任体系,主体明确、方法科学的考评体系,经费投入制度化、激励保障长效化的基层党建工作保障体系。通过强基固本、提升功能,实现基层建设工作制度化,党组织活动经常化。
《意见》结合全省实际,明确提出建强骨干队伍,增强农村党组织带动力;推广“民情流水线”,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切实加强薄弱领域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程,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等五大任务,涵盖了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中小学校以及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领域党建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