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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二五”期内全省居家养老者可达15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09日 09时20分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2月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十二五”期内,辽宁省将以长期照料、康复护理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鳏寡孤独、特困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问题。同时,全省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15万人以上,其中困难老人5万人,初步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人家庭自我照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时下,全省160万老人享受到各类养老服务,其中,8.5万老年人享受到各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

    数据显示,辽宁省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形势严峻。预计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 863万,约占总人口的20.24%。全省约有130万空巢老人、特困老人、失能老人等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时期,辽宁省将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城乡老年人分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

    全省还将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本着就近、就便、实用和急缺优先的原则,适度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4年内,市级以上城市至少要建有一所专业性养老护理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床位500张以上,集医疗、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于一体的示范性、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农村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整合、置换、租用、改建和建造等多种方式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

    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在确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对象,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记者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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