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陕西省委、省政府将“学有所教”作为陕西省人民幸福生活的第一要素,强调以继续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坚决落实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6%的刚性要求。今年,陕西省教育按照“深化改革、破解难题、转变方式、提升内涵、稳中求进、务求实效”的二十四字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内涵发展,使陕西省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学前教育坚持“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方针,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86%。一是继续扩大公共资源。确保去年开建的441所公办幼儿园如期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公办标准化幼儿园325所。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园,推进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多种形式发展村办幼儿园。二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按每生每年200元标准,为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各类幼儿园补助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1000元对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补助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1500元对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救援中心予以奖补资助。三要规范管理,推进科学保教。积极推行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逐步改造不达标园,清理整顿无证园,切实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义务教育的核心是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把推进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一要完善工作机制。今年省上与各市(区)签署备忘录,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主要措施向社会公布。从今年开始,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授牌表彰。二要完善评价标准。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巩固率、学校达标率、班额、生师比、生均教育经费、生均设备值为基本指标,以县域内校际间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大致相当为重要标准,以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和解决择校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三要着力破解难题。在布局调整上、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配备、规范办学上有所突破。四要提高实施水平,加强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建设,实现“优质均衡”。
普通高中要实现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发展。一是实施普通高中出名师、育英才、创特色、上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引导普通高中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发展方面深入探索、取得成效;三是深入实施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的“春笋计划”;四是做好调整高中生均学费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各市县争取启动化解高中债务工作。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一要建设现代职教体系。要科学定位高职、中职的办学目标,整合区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推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规范模式;继续推荐中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强化职业学校实践技能导向。二要健全职教保障机制。逐步实行中职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今年,陕西省将着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就近培养技能人才;二是清理整顿职业教育办学秩序问题,制订并出台一系列中职教育管理文件;三是扩大中职免费范围,争取覆盖所有农村学生。三要加强中职学校设置管理,规范名称,定期开展达标验收,并加强督查力度,建立加强中职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四要深度促进校企合作。制定《陕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由合作教学向合作办学发展,逐步形成教产结合、校企一体的办学机制、教学模式。
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以提高质量为主题,把人才培养作为高校的首要任务,全面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科技贡献率和社会影响力。一要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积极争取并实施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做好重点学科二期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在建设学科高原的基础上构筑学科高峰。二要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围绕重点专业或专业链群建设,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指导12所高校实施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确保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三要实施科技创新与服务工程。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依托重点学科新建若干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四要大力支持、严格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同时,抓紧完善独立学院管理与运行机制,做好独立学院过渡工作,基本符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要求的要尽快实现过渡。
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出名师、育英才。一要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落实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省考市选县用”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利用“特岗计划”、“振兴计划”等项目补充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产生新的代课人员。二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举办师德大讲堂,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大家访活动,建立引导和保障教师专心教学的机制。三要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建设省、市、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级三类中小学骨干教师体系。四要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中小学职称改革,完善高校职称评审办法,健全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落实公办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农村偏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