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委、省政府继续把扶贫开发作为省重点民生工程,提出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计划,确保128万农村低收入群体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为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2月14日,省扶贫办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各市、县、乡、村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本级财政扶贫投入不少于上年,并及时足额到位;将今年需扶持的贫困人口数目落实到县、乡、村,各项扶贫措施要直接瞄准贫困户;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向扶贫项目倾斜,组织开展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引导行业和社会扶贫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增强扶贫合力;把扶贫统计监测工作纳入扶贫开发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为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要实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记者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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