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不折不扣地执行结构性减税和西部大开发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受惠。2009年到2011年,共依法为各类纳税人减免抵退税60.86亿元,其中2011年减免抵退税20.85亿元,为出口企业退(免)税7.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2009年以来,自治区国税系统为了增加宁夏纳税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决不收过头税。银川市国税局按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所列项目、产品,与所辖企业逐户对照,帮助符合资格的纳税人及时报送减免申请,为全市3364户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6.83亿元,直接拉动生产设备类投资225.88亿元。
2011年,自治区国税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宁夏电力公司受益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被减免所得税近4.84亿元,节省的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电网改造,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银川新华百货东桥家电有限公司利用减免企业所得税2352万元,不断扩大配送网点。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年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6364万元,减免税金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企业迅速发展为自治区30户非公有制重点骨干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009年到2010年,自治区国税系统还为3432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不包括零申报和亏损企业)抵免、减免企业所得税649.41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