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和水利部印发的《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结合湖北省实际,近日,省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评价的依据和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运用均做了明确阐述,并制定了详细的、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照财政部和水利部印发的《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强调了各项目所在市(州)的职责和任务,并进一步细化了项目评价内容和绩效评级的奖惩措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确保了中小河流绩效评价更具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并对后续中小河流治理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