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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2012年起实施免费婚姻登记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2日 09时46分   来源:江西日报

    2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起,江西省实施免费婚姻登记制度。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免费项目主要有:结婚登记证件每对9元的工本费、离婚登记证件每对9元的工本费,声明书每对2元的工本费。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有一方户籍在江西省辖区内,并在我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均可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据悉,财政部门将以免费登记项目价格和登记总人数为基础数据,落实相关资金,保障该项制度顺利实施。但因个人原因,将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损毁需要补领的,所需证件工本费由当事人负担。(记者 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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