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提高牧民就业增收能力
到2020年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平均水平
21日召开的自治区牧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草原保护的法制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1.5亿亩草原实行禁牧,5.4亿亩草原基本实现草畜平衡;按照“三通、四有、五配套”标准累积定居牧民20.4万户以上,定居率达到65%。到2020年,牧区退化草原全部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面实现草畜平衡。牧民全部实现定居,人均纯收入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平均水平。
去年6月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并首次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各地,8月11日,国务院在内蒙古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牧区工作方针和重点。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自治区副主席钱智在讲话中要求,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大幅度增加牧民收入作为今后加快牧区发展的核心,多措并举发展牧区非牧产业,多渠道、多层次引导和支持牧民,特别是定居牧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另一方面,大规模、大范围、多层次地对牧民进行现代生产技术和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牧民就业增收能力。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在讲话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要集中力量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以重点生态保护项目为支撑,全面加强草原建设;三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四是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创新牧区体制机制;五是促进牧区经济发展,拓宽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六是着力推进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自治区民委、畜牧厅有关领导分别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