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骆惠宁主持
研究确定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2月23日,青海省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部署今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招商引资工作。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创业富民、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省一些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有必要在前一阶段已出台若干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研究,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地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以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确定,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使用好现有各类专项和扶持资金,增设省级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成长性较好的小微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二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国家和我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套,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三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要加快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定期监测制度,支持小微企业债券融资工作,加强小企业上市培育。四要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在国内发达地区和新兴市场国家举办的国际性展览会。对鼓励类行业按进出口额和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补助。五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不得以规模条件对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提高政府部门采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六要加快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小微企业平台网络建设,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技术质量、企业管理、法律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发展创业基地以及创新服务机制等。七要努力改进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支持实施品牌战略。八要切实做好小微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两年无较大裁员行为的给予企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对吸纳困难人员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加强小微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九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海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引导和管理。建立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群众十分拥护,社会高度关注。会议强调,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心要由以建设为主转为“建管并重”,要切实提高“建成率”和“入住率”,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期开工、质量可靠、如期建成的同时,把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大对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住房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情况、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任务的全面完成。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和省领导领衔重点招商项目制度,以办好“青洽会”等重大活动为龙头,以企业、园区、重大项目协调组为主体,围绕在三次产业加速培育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在抓好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项目招商引资的力度。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与央企对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综合运用土地、矿产资源、财税、金融等手段和政策,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新青海建设注入强大活力与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