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鄂州、仙桃、潜江、枝江、钟祥5市成为首批试点后,今年湖北省将在湖北省范围内扩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解决农村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
2月23日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20日出台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村级主导、政府支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自助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新模式。
据介绍,湖北省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一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至3个村启动试点工作。同时,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有条件的乡镇福利院,开展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试点。通过试点,力争实现“建设一个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成立一个养老服务互助协会、配置一套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建立一套日常活动管理制度、形成一个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的“五个一”目标。
湖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试点的5个城市要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五个一”目标,初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同时各地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通过社会捐助支持、地方财政拨款等方式解决资金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