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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疾人凭证可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02日 08时58分   来源:北京日报

    日前,北京市政府残工委、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残联在位于靛厂新村的1路公交车总站,举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施行暨残疾人免费乘车启动仪式。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吕世明,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残工委主任丁向阳出席活动。

    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和市残联发布的通告,残疾人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发行的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盲人及其一名陪同人员还可以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

    丁向阳指出,近年来,本市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家庭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免费发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政府每年为此投入大量资金。此次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的推出,充分展现了北京开放、文明的形象。但是,措施刚刚开始实施,有些公交场站的无障碍设施还不完备,设施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他希望,大家在乘坐公交车时都能自觉给残疾人、老年人让座,以实际行动践行北京精神。

    启动仪式结束后,吕世民、丁向阳慰问了公交司乘人员,并和残疾人一起乘坐了无障碍公交车。(记者 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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