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吉林省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去年入冬以来,吉林省各地降水量较常年大幅减少,春季森林防火任务极为艰巨,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一系列举措,超前部署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全省严格应急值守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处置、报告火情。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离岗位、迟报瞒报火情的单位、人员及负有责任的领导,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类防扑火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全面完成,全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充足;林区防火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标语以及彩旗工程等维护更新和布设全部完成;全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瞭望观察和地面巡逻等多种手段,开展全天候立体监测;森林部队和地方扑火队积极开展训练演练,有针对性地加大科学扑火、安全扑火的培训力度。
为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确保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发布了《2012年森林防火命令》。命令规定:4月20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严禁林区内一切野外用火。未经法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或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倾倒燃烧物等涉火活动。
为有效缓解春季农事用火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威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提早组织开展农田剩余物清理烧除工作,采取超常规手段疏导农事用火。通知要求,全省在3月底前,森林防火区内的农田剩余物要达到能烧尽烧标准。(魏静 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