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全力争取列为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省,从而在松花江干流及阿什河、拉林河、嫩江等主要支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村减排,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产生的污水、垃圾绝大部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一半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畜禽养殖业成为农村重要污染来源,工矿和城市污染正在向农村加速蔓延,生活污染严重影响着村镇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农村环保工作成为全省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
为了有效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今年黑龙江省提出三项工作重点。一是完善目标考核工作。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体系,将考核由地级市及部分县市延伸到全省所有区域。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优先划定人口比较密集的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提高农村、农业的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严格环境监管,切实防止城镇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二是重点推进“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安排治理项目布局和治理资金投放,对问题突出的村屯开展集中治理,实施“以奖促治”;对生态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村屯,实施“以奖代补”。三是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畜禽养殖业发展进行合理布局,科学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优先支持位于人口比较集中地区、重点流域和区域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加大农村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工力度,选择一批技术可行、效果良好的样板项目在全省应用普及。(作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