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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新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12日 10时08分   来源:重庆日报

    日前,重庆市物价局与重庆市交委联合发布《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新规定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小车拖车服务基价为每次300元。

    《通知》中规定了拖车、吊车等清障车收费标准。按照客、货车座位或载重量的不同,分为一、二、三、四、五类车型,收费标准各有不同。清障车服务里程在10公里以内的,按各车型基价收费,每增拖1公里按规定价格计算并收取作业费。

    以客车一类车(轿车)为例,清障拖车服务距离在10公里以内为300元,超出10公里每增拖1公里加收15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吊运一体化清障车按清障车标准收取费用。(记者 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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