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吉林省消协公布典型案例 家用电器等是投诉热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14日 09时45分   来源:吉林日报

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省消协公布典型案例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3万余件,解决率达99.89%。其中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航空保险、网络传销、消费卡、农资等方面。日前,省消协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2012年1月,岳某向省消协投诉,称自己在某商店购买的某品牌热水器因安全阀发生故障,导致热水器热水逆流到4楼、5楼、6楼入户主管道中,造成三户主管道破裂。经省消协调解,商家向岳某及其他住户赔偿共计3.17万元。

    ——2012年1月,刘某向省消协投诉,称自己在某商店购买的一套价值4.7万余元的家具,因具有较强刺激性气味,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未果。在省消协的协调下,商家向刘女士退还4.77万元。

    ——2011年1月,常坐飞机的王先生购买了一份由某公司提供的航意保险。但王先生发现,保险单上并没有加盖保险公司的公章。于是,他将此事向省工商局进行了举报。经查,有6万份保单发往我省。经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认定,该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并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不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工商局责令该保险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罚款60.63万元。

    ——2011年2月,公主岭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马某涉嫌网络传销。经查,情况属实,并对其处以8万元罚款。

    ——2011年3月,长春市南关区消费者协会接到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的“关于群体投诉某健身中心二店鸿城西域店办理的会员健身卡无法使用也无法退卡”承办件。在省消协协调下,共为消费者退款40余万元。

    ——2011年3月,吉林市昌邑区消协桦皮厂分会接到了左家镇等地农民的投诉:因某公司业务员全部关机,怀疑该公司所生产的化肥为假化肥,但找该公司要求退货未果。经查,此案涉及总价款达279万余元。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质量检验,该批化肥不属于假化肥。经协调,该公司同意了调解方案:对不退、不换肥的农民,每套补偿50元;把4%有机肥各换成45%的复混肥;对要求退货的农民,全额退款;三种方式农民可任选其一。

    ——2011年5月,长春市南关区消协接到吉林大学等8所大学群体投诉:称在办理驾驶员培训手续前,某公司口头承诺:前来驾校学习的人员3个月即可通过考试,获得驾照,并向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2300元。然而,3个月后,学员一直没有接到考试通知。由于许多学生即将毕业,也即将离开长春,因此,他们提出退款要求,但该驾校却说只能退1800元。经查,该公司在南关区属于无照经营,在南关区消协的协调下,退还培训费40余万元。

    ——2011年9月,延吉市朝阳川镇长青村农民向延吉市消协投诉,称他们向同村农民刘某以每斤90元的价格购买了120斤大葱种子,种植了70余亩地,收获时才发现,大葱既矮又细,亩产不足3000斤。经核实,刘某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且销售的是散装种子,没有产品包装及使用说明。经延吉市消协协调,刘某为农民赔偿损失7.6万元。

    ——2011年10月,桦甸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房某投诉:由当地某农机销售公司组装的价值1.83万元的收割机在使用过程中频频出现故障,最终无法使用。虽然商家派人进行过维修,但仍无法正常使用,房某找到商家要求退款未果。经桦甸市消协协调,该公司退还农民1.43万元,商家收回收割机。 (陈奕行记者毕玮琳)

 
 
 相关链接
· 吉林启动绿化宣传月活动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 吉林粮食流通实现“三大转变”保粮食安全促增收
· 吉林启动森林保险试点工作 林农应对灾害有保障
· 吉林召开"破案会战"视频会议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 吉林将加快无线城市建设 改变城市生活管理方式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