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吉林省工商机关、消协组织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积极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吉林省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申诉和举报8.9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多万元,间接损失超亿元。
2011年省工商、省消协等相关部门,通过举办“3·15”电视晚会、召开纪念大会、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扩大了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推进“12315”网络“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使“12315”维权服务站和消费者投诉站总数达1万个,实现了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和工作网络全覆盖;全面推行“12315”工商业务“一线通”,不断提升“12315”受话质量和快速处理能力,提升维权效能;省消费者协会与香港消委会签署了两地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为消费者异地维权提供了便利。试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