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青海省将在青海省范围内推行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一投保制度,凡经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均在投保范围内。
3月16日,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召开青海省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宣传会议。据了解,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一项强制保险,是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必须要投保的。青海省自2005年开始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在责任险实施过程中,由于采取分散投保的方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发生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由于企业违规承运,投承保合同约定和工作不规范,保险公司理赔不及时,保险保障额度不一致等问题,导致旅客权益和企业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实施统一投保后,青海省将建立承运人责任保险最低保额调整机制,核定最低保额标准,合理制定投保费率。同时,支持其他商业险种与承运人责任险捆绑统保,形成多险种统一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