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万春根是南昌县三江镇的农民。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2010年,家里种了11亩地,每亩双季收了750公斤稻子,除去农资、机耕和机割费用等成本,每亩纯收入仅400多元”。
就在万春根为种田增收难度加大而苦恼时,南昌县向塘镇荆山村的涂荣泉却摸索出了一条新路——他创办了一家农机服务合作社,邀请24户农户入会,大家筹资筹劳,合作社拥有32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家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涂荣泉说,他种了50亩地,除了为合作社农户自己干活外,还可到外面揽活。“去年,仅合作社内的每个农机手,平均收入都在4万元以上。”
专家介绍说,农机服务是农村服务业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可以增加就业,吸收大量农民工就业,而且还能增加农民收入,为扩大农村内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江西省创新补贴监管手段,在全国率先使用购机补贴网络操作系统,做到了动态管理、实时监管、阳光操作、有效补贴,提高了补贴监管能力,实现了补贴操作透明化、审批程序简便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机具供应市场化、核查验收制度化、资金结算快捷化。
据悉,2011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6.1亿元、省财政0.3亿元,实施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共补贴各类机具50.84万台(套),直接受益农户33.88万户,共拉动市、县财政投入1820万元,拉动农民直接投入12.5亿元。
记者点评:
调查显示,当前,江西省农民收入中,以外出务工收入贡献最大。而如何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对增加在乡务农农民的收入至关重要。近年来,国家逐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对农民增收有很大正面意义,但由于农资产品价格上涨,农民从单纯的粮食种植中获取纯收益的增长空间不大。
“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江西省对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了明确要求。
显然,江西省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促进了农村服务业快速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五型”财政建设内涵:既体现出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的理念,坚持把财政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的“发展型”财政特色,又体现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向“三农”倾斜的“公共型”、“调控型”财政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