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月19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海南省正在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动,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落实明码标价等三大方面。大型零售企业如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将受到严肃查处。
根据近期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此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其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同时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供应商反映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可由省级相关部门研究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据了解,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我省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一是规范促销服务费。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并订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相关责任,同时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二是禁止违规收费。如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费用;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店铺改造、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等。三是落实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等。没有明码标价或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均予以清理整顿。
省商务厅关于此次零售商清理整顿工作的举报投诉电话为12312。(记者 罗霞 通讯员 胥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