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具体措施:1.制定下发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对宁夏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投资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减少审批事项,服务企业发展;2.对以“红头文件”等方式增加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进一步明确设立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依据;3.对不符合或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和废止。
责任领导:任高民
责任部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间:2012年9月底
二、继续强化、规范政务服务
具体措施:1.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规范化建设乡镇民生服务中心80个(全区累计达到190个),将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农业、卫生、计生、林业等部门涉及的惠农政策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平台办理,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民生综合服务;2.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集中审批、办理、收费的工作方案》,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3.建立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机制、招商(善)引资服务机制、代办员上门服务特殊人群机制,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渠道,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4.制定《自治区政务服务窗口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责任领导:孟祥云李少文刘建军
责任部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财政厅政务服务中心
自治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间:2012年11月底
三、继续深化政务公开
具体措施:1.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自治区政府及办公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及时公开;2.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3.严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关于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本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4.扎实落实《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做好平罗县、盐池县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任高民
责任部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2年9月底
自治区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951-6669223666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