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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荐选拔首批“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27日 13时40分   来源:湖北日报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湖北省企业家队伍建设,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国资委决定在全省国有企业中开展首批“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推荐选拔工作。

    一、选拔范围和主要培养措施

    选拔范围涵盖全省各级政府出资的国有企业,重点在汽车、能源、冶金、钢铁、石化、食品、电子、纺织、医药、建筑、新兴产业、金融、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和实力较强的投融资平台中选拔,首批选拔5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培养计划。

    对入选的人选,以3年为一个培育周期,培育周期内列入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名单,享受国内集训、国内考察、出国培训、攻读高级管理学位、挂职锻炼、休假疗养、专家指导等待遇,对表现突出的优先破格提拔使用。

    二、培养对象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度放宽。身体健康。

    4、所在企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属于省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业务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一)申报推荐。申报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经企业党组织研究后,确定本企业推荐人选。省属国有企业推荐人选直接向省国资委申报。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政府出资的国有企业推荐人选,逐级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定后,经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报省国资委。(二)形式审查。省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培养对象申报条件及材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三)面试评审。对形式审查通过的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以面试答辩形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考察名单。(四)实地考察。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入选名单。(五)社会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首批“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名单。经公示有异议的人选,需要进行复核、复评。无异议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六)实施培养。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首批“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按《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培养。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企业按要求填报《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国有企业)人选选拔推荐表》,并准备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2)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3)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任职证明材料;(4)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明、主要成果(论著、专利、产品证书)、承担社会职务情况证明材料;(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省属出资企业推荐人选和经市州审核后推荐人选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省国资委。装订顺序为推荐表、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自然情况证明材料、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任职证明材料、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明和主要成果、承担社会职务情况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推荐表、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另报电子版。

    2、报送材料时间。省国资委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逾期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是我省加快推进并率先启动的六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各地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将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的实施作为新时期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企战略的重要措施,积极做好计划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不断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

    (二)要认真组织。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地“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专人受理、审核和整理申报材料,切实将政治品质好、工作实绩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陈刚 李恒

    联系电话:027-87898498;电子邮箱:plc@hbgzw.gov.cn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大院 邮编:430071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加强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民营企业中开展首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推荐选拔工作。

    一、选拔范围和主要培养措施

    凡在我省从事工业行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且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推荐选拔。首批选拔5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培养计划。

    对入选的人选,以3年为一个培育周期。培育周期内,着眼于树立最新管理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领导能力,采取国内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挂职锻炼、攻读高级管理学位、专家指导等形式,在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文化与品牌管理、创新与资本运作、企业信息化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企业领导方法和艺术等方面对入选人选进行强化培训;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入选人选及所在企业信息档案,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实行跟踪回访,加强联系服务,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等措施支持企业家发展,以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品牌建设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培养对象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度放宽;

    4、创(领)办的企业为地方骨干企业,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管理规范,主要业务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推荐和审批,采取“个人申请、地方推荐,面试考察、组织审核”的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或市(州)经信委(局)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申请表》。

    2、地方推荐。由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经信委对县(市、区)推荐或市州直企业申报的人选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按照申报人选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其中应有县(市、区)企业代表],并填写《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报省经信委。

    3、面试评审。由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以面试答辩形式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考察名单。

    4、实地考察。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入选名单。

    5、社会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首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名单。经公示有异议的人选,需要进行复核、复评。无异议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实施培养。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首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按《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培养。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申请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要表述清楚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2)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3)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4)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主要成果(论著、专利、产品证书)证明材料、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申请表、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自然情况证明材料、企业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其他佐证材料等。申请表、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另报电子版。

    2、报送材料时间。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经信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是我省加快推进并率先启动的六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各地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将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作为新时期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企战略的重要措施,积极做好计划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2、要认真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经信委(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受理、审核和整理申报材料,共同做好本地“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将政治品质好、工作实绩优、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联系人:湖北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叶世金

    联系电话:027-87233838、13638612612    电子邮箱:zxc871221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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