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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大投入倾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28日 11时21分   来源:青海日报

    一阵欢快的鞭炮声中,乐都县柳湾村村民何进财站在自家新建好的三间大瓦房前,喜笑颜开地欢迎前来道喜的乡亲们。“通过奖励性住房补助,我从政府那里得到了5000元奖励和3万元低息贷款,再加上自己存了点钱,很容易就盖起了这三间房。”这新盖的住房,是何进财最高兴提起的事儿。

    已经喜迁新居的乐都县高庙镇低保户老王,每当打量自家的新房时,都高兴得合不拢嘴。他身有残疾,生活困难,一家三口一直住着破旧的土坯房。在政府的帮助下,他家的土坯房拆了,原地盖起了新砖房。搬进新房后,他说自己像做梦一样。

    64岁的低保户代领花老人,住在西宁城北区西杏园村,她家曾是危房户,双目失明的她一直由女儿照顾。去年,她家的房子列入改造范围,改造之后她住进了暖和的砖房。尽管看不到新房的样子,但代领花能感觉到新房的温暖。

    如今,走在青海很多地方,美丽而整洁的村庄不时映入眼帘,砖木结构、红瓦白墙、采光玻璃阳台……一排排房屋在一片片绿色农田的映衬下,整齐而漂亮。作为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我省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工程改造完成11.24万户,惠及困难群众43万多人。

    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这项惠民工程,自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已历时三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三年来我省紧紧围绕落实《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规划(2009-2011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安排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共计10.86万户,实际完成改造任务分别是“三年规划”确定基数和下达计划任务数的127.7%和103.5%。

    为切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2009年3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下发了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09年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通知》作为青海省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救助范围和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资金来源以及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上做了明确规定。

    省民政厅在确立了“举全省民政之力,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力量、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方针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省级指导、州地协调、县级主责、乡镇实施”的工作体系;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等十一个规范性文件。同时,各地根据省政府要求建立起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从当地实际出发,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对象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不仅有效地起到了帮助困难群众实施危房改造、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而且极大地激发了其他群众开展住房建设,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的热情。

    在实施中,全省各地牢牢抓住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这一关键环节,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级组织,从帮助“村两委”班子建立良好的群众评议机制,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入手,“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确定危改对象。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使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阳光操作的路子。三年来,全省未发生过一起因对象确定不准确或补助标准不公平而引起的集体上访和投诉事件,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的承诺。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这样的理念贯穿始终。为确保工程质量,省民政厅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质量监管,在政策层面上对新建砖木及砖混住房结构质量、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民政部门对建筑质量业务不熟的实际,强化与建设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普遍建立起了“联巡、联检、联查”的制度,不定期地开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为加大社会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在2011年年初,省民政厅从社会专业监理部门聘请了6名有经验、有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参与到工程建设中,试行了工程建设质量社会化管理和监督。各地还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加强对建筑质量基础知识的宣传,提高工匠技术水平和农户的忧患意识。据了解,这项民生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工程质量一年比一年好,特别是一些采取集中建房形式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完全符合要求,确保了危房改造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介绍,三年来,在全省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的情况下,各级政府筹措了14亿多元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民生的决心,秉承了一贯坚持的“小财政、大民生”的发展理念。在我省实施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共计拆除危旧房屋46万间716万平方米,新建砖木或砖混结构住房50万间850万平方米,群众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63.7平方米,增加到改造后的75.6平方米;完成建房投资54.8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57亿元,省级投资11.056亿元,各级地方政府投资3.583亿元,带动农村群众和社会捐助投入建房资金33.661亿元;工程涉及全省8个州(地、市)40个县(市、区)237个乡镇2675个建制村。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自信心,激发了他们生产创业的热情。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为2.5万户,户均补助标准由1.92万元提高到两万元,在3月10日前已完成县级任务分解工作,将改造项目向脑山地区、贫困山区以及尚未实施过危房改造的村庄倾斜,确保贫困地区困难群体所住危房能够得到及时改造。危房改造资金不得用于与建设人居住房无关的项目,全省各地对补助资金的发放,一律采取“一卡通”形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危改对象手中,努力将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打造成为政策透明、程序规范、对象准确、体现公平、质量过硬、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品牌工程”。(王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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