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7日召开的青海省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国资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是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关键时刻的表率、骨干和支撑作用,将如何保增长、保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省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保住实体经济。国资监管部门要支持企业保增长、保稳定、保职。二是抓住机遇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一要抓存量: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次,提升产品附加值。二要抓增量:通过实施重点项目,更大地发挥省属企业的示范、表率作用。三要抓节能减排:要下狠决心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能耗标准。四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加企业技术含量,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通过改革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摒弃以往企业单打独斗的局面,从纵向、横向等多方面加强上下游产业、企业之间的合作,努力通过引进、联合国内外大企业、优势企业,解决好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等瓶颈制约,做强做大企业。四是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对国有企业的服务水平。全省国资监管系统要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各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纪委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六是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发展,努力通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全省经济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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