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云南省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贯彻学习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1年云南省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2年廉政工作任务。会议要求,要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持续、深入、有效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云南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副省长孔垂柱、刘平、顾朝曦,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出席。
李纪恒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部门各负其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和大局、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工程建设领域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主题,推动廉政工作全面展开,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坚持把勤政与廉政有机结合起来,用心、用情、用力履行职能,持续、深入、有效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廉政建设的更大成效,为云南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李纪恒强调,为加强2012年政府廉政建设,必须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财政管理制度、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围绕主题主线,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以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强对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两强一堡”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保护好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努力为发展排阻清障;四是深化自身建设,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五是突出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和昆明市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尹朝平 贾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