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0次部长办公会,研究广东省“三旧”改造试点成果总结提升相关事宜,提出要巩固和扩大“三旧”改造试点成果,适度扩大试点范围。
会议认为,自2008年以来,在部省共同努力下,广东省“三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取得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了城镇化发展质量,改善了城乡面貌,探索了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路径;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增强了科学发展的用地保障能力;完善了市场体系和交易方式,促进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充分利用;有效带动了投资和消费增长,增强了经济发展动力。总体上看,广东“三旧”改造试点着力推进一系列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探索出了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的多项差别化管理政策以及一整套可借鉴的管理经验。
会议指出,“三旧”改造试点的目的是节约集约用地,积累试点经验。广东“三旧”改造政策与实践,是从土地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上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具有全局和深远意义。广东“三旧”改造有深厚的实践基础,下一步,要顺势而为、持续创新,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要进一步梳理“三旧”改造政策与实践,分层次推广、扩大、深化“三旧”改造工作经验。在严格条件、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适度扩大试点范围,以丰富和完善广东“三旧”改造试点形成的政策和经验。
会议同时强调,作为一项牵扯面大、敏感复杂的重大改革探索,要重视防范“三旧”改造政策创新的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强监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2年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徐德明,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王世元、胡存智出席会议。部总工程师钟自然、部机关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程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