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7日开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组成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组,将对全省部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集中监督检查,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管,确保这一重大民生工程质量安全。
此次督查将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资金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方面,重点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方面,重点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履行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还将对社会和群众极为关注的保障房分配管理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是否出台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办法,确定本地区的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等;是否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房源、保障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是否制定准入退出制度,包括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准入审核、公示制度、轮候办法以及退出机制等制度;是否实行动态监管制度,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档案管理、定期复核;是否制定后期管理制度,包括保障性住房管理、小区物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