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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为确保饮水安全 大伙房水库禁止游船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来源:辽宁日报

    为保障大伙房水库水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4月17日,省环保厅发布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大伙房水库从事游船经营活动。

    抚顺大伙房水库是我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大伙房水库和桓仁水库及其汇水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级保护区和取水口所在地。近几年,为保护水源环境安全,相关部门和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水源水质总体保持较好,但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大伙房水库内游船(旅游)经营活动普遍存在,对水源环境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

    按照环保部的安排部署,省环保厅将在大伙房水库建设隔离工程,彻底取缔大伙房水库游船经营活动。省环保厅将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在大伙房水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按照通告要求停止游船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查处。在库区内从事游船经营等污染水体活动的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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