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博茨瓦纳财政与发展规划部的邀请,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率领中国税务代表团赴荷兰、法国和博茨瓦纳就税收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其间,肖捷代表中国政府与博茨瓦纳财政与发展规划部部长肯尼斯·马太姆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博茨瓦纳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并代表国家税务总局与荷兰财政国务秘书弗兰思·维克斯共同签署了《2013-201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荷兰王国税务和海关管理局技术合作安排》;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古里亚就双方在税收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中国税务代表团还与荷兰税务管理当局和法国财政部就税收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这次访问促进了中国税务机关与荷兰、法国、博茨瓦纳税务机关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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