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向机关各司局印发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计划,2012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确定立法项目14项。其中,出台类项目6项,包括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修订《测绘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修订《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制定《测绘资质巡查办法》、修订《航空摄影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测绘档案管理规定》。
调研类项目8项,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质量管理条例》、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研究修订《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研究修订《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研究修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研究制定《三维实景地图公开使用管理规定》、研究修订《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其中,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已列为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三档研究论证类项目。
计划指出,对列入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机关各司局要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组织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确保立法质量,按时完成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