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展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铬超标胶囊事件发生后,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立即在全区开展了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两次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下发的《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成立了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开展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要求,在安排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彻底清查铬超标药用胶囊和区外流入的铬超标胶囊药品。对委托区外生产胶囊剂产品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函告委托生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
目前,西藏现有四家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空心药用胶囊已通过检验全部合格。还完成了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14个品种、23个批次铬超标胶囊药品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全部下架、封存。今后,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根据事态发展,持续不断地做好流入西藏铬超标胶囊药品的清查工作。 (记者 侯广臣)